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吻┱猩被峁娑ǖ谋跫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条件:要求考生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58-1.75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 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考生的身高等个人数据信息以《考生体格检查表》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现金三公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现金三公和有关。ㄗ灾吻┒愿咝U猩既」ぷ鞯囊,实行学校负责、。ㄗ灾吻┱猩棵偶喽降穆既√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现金三公和各。ㄊ、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分代码录。呖甲酆细母锸缘闶“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喙毓娑ń新既。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ㄗ灾吻┑南喙毓娑ㄈ范ǖ鞯当壤。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普通类专业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艺体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考生按“文化分+专业分”的总分择优录。智榭鱿伦ㄒ捣质哒哂畔。
对江苏省外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工科类专业 5300元,
体育类专业 48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医药卫生类专业 6200元,
空中乘务专业 5300元,
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9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资助体系,制定了国家级、省级、校级、社会(企业)等多层次、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每年投入奖(助)资金达到1500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180号(江宁大学城)
邮政编码:211168
招生咨询电话:(025)52710189、52710208 400-040-1156
招生传真:52710208
电子信箱:jsjmzb@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25-52710840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b.jvi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