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七、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现金三公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现金三公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现金三公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现金三公、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现金三公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2怀械T鹑。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现金三公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现金三公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收费和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5000元/生·全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由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二)奖助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5.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每年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30000元,全日制在校国内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请参照《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8〕11号)。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1、2、3、4、5条只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请参照《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9号)。
7.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请参照《浙江科技现金三公关于印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浙科院研〔2019〕14号)。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理工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6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2万元,请参照《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另外,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请参照《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7〕7号)。
10.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招生简章中各项奖助政策。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2011计划”)、武书连大学排行榜前100位高校本科毕业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奖励本校一志愿考生4000元/生;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3000元/生,请参照《浙江科技现金三公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激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6〕10号)。
十三、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和浙江省2021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和浙江省招生文件为准。
2.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070292 联系人:吴老师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现金三公研究生院 邮编:310023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w.z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