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奖学金、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凡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可申请以下国家奖助学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本科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
学校另设有校级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ㄖ毕绞、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电话:027-87190222,87190168(兼传真)
学校招办网址:http://zs.wh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