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ㄇ、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兔癜熘兄把J辗驯赴敢约白∷薹押俗加泄匚侍獾耐ㄖ罚ㄔ练⒏募鄹瘛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医药卫生类专业学费 17800元/生·学年;专才班类专业: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影像技术等4个专业学费18800元/生·学年,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民航运输服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等10个专业学费19800元/生·学年,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4个专业学费208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16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17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现金三公、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制定了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
(一)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二)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三)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865222、020-87864999
传 真:020-87868989
电子邮箱:gzhx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hx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zhxtc.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阳斌
监督电话:020-87868961
传 真:020-87868989
电子邮箱:815286174@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夏职业现金三公授权广州华夏职业现金三公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ㄇ、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ㄇ、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