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计划由现金三公批准,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ㄗ灾吻、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ㄗ灾吻、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皇敌衅叫兄驹竿兜,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蛏下憧忌ㄒ抵驹。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炊越悼忌赐兜捣峙判,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九条 认可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现金三公《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现金三公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2021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悸苹梗ㄍ弊裱魇∫帐趵嗾猩既“旆ㄏ喙毓娑ǎ。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助学金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人·年;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酬金;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
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s://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现金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