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
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八、招生监督与处理
1.为确保扩招招生工作质量,学校扩招招生工作在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扩招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扩招招生入学资格。
九、教学形式
扩招学生的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按照"教学不缩水、模式多样性、学制弹性化"的原则,并结合实际,对于扩招的学生,调整教学常规管理以适应不同招生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的需要,实行教辅相成的弹性学制和灵活的教学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适应教学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十、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北京经贸职业现金三公、经现金三公学历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一、退役士兵资助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9】39号)的要求,对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高职院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录取院校申报,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学费资助标准为8000元,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专科三年)。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优惠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0362306、80362307、80362308
校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邮编:102488
网 址:www.csuedu.com
十三、说明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现金三公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