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现金三公、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现金三公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兔癜熘兄把J辗驯赴敢约白∷薹押俗加泄匚侍獾耐ㄖ罚ㄔ练⒏募鄹瘛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广州校区美术类专业学费1988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7880~1888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6880~1988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6000元/生·学年;
云浮校区体育类专业学费9880~1088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9880~1588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6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现金三公、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立职院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
2.学校设立新生专项资助,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资助;
3.学校设立董事长津贴,用于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4.学校对就读云浮校区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云浮校区与广州校区各专业的学费差额部分由学校资助;
5.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020-32801002,020-32801003
传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hlzyzsb@sina.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hl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hlxy.edu.cn/cszs/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联系人: 林伟健
监督电话:020-82902208
电子邮箱:hlzyyb@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现金三公授权广州华立科技职业现金三公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ㄗ灾吻、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ㄗ灾吻、直辖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