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八条 现金三公招生工作执行国家现金三公和各。ㄗ灾吻、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现金三公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 不设现金三公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现金三公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 现金三公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ㄗ灾吻、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ㄗ灾吻、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三条 现金三公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四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现金三公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六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慈啡系目忌魍说荡。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七条 现金三公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现金三公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现金三公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第二十九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现金三公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专门负责人员,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管理办法,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现金三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现金三公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现金三公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八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十二条 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现金三公令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现金三公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现金三公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现金三公招生办
邮 编:410007 E-mail: 596764462@qq.com
联系电话:0731-85381080 (兼传真) 0731-85381220
网 址:http://xxxy.hnucm.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解释权归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现金三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现金三公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