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现金三公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现金三公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现金三公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现金三公;国标代码:1448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第六条 陕西艺术职业现金三公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现金三公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现金三公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现金三公设戏曲现金三公、影视传媒现金三公、舞蹈现金三公、音乐现金三公、美术与设计现金三公、学前教育现金三公6个二级现金三公及2个教学单位;设有20个高职专业、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5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现金三公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级领导、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现金三公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现金三公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现金三公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现金三公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现金三公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现金三公、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现金三公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
第八条 现金三公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现金三公、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现金三公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现金三公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现金三公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22年我院招生专业为:戏曲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书画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20个专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现金三公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专业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认可省考试院投档成绩和位次。
第十三条 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陕西省生源,我院使用陕西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生源,我院认可山东艺术现金三公影视戏剧表演类联考成绩;甘肃省生源,我院认可兰州文理现金三公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校考成绩。其他外省生源,我院认可生源省份考试院执行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ㄊ、自治区)根据现金三公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只能在艺术类同类专业间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笠杂⒂镂。
第十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现金三公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