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为激励广大学生进取向上、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自治区及现金三公相关资助政策,我院设有以下奖、助学金项目: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300元/生/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 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6.现金三公院长奖学金,优秀毕业生每生5000元;
7.现金三公厚德圆梦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8.现金三公“一元餐”补助:270元/月/生。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现金三公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现金三公毕业要求的,现金三公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后现金三公可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二十八条 现金三公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八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九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现金三公通过校园网(http://zsb.akszy.com/)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现金三公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第三十一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阿克苏职业技术现金三公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现金三公招生工作。
阿克苏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路041号,邮编:843100
联系电话: 0997—6889204、0997—6889203
传真:0997—6889197
纪检监督电话:0997-6889137
现金三公官网:http://www.akszy.com
Email:89621114@QQ.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阿克苏职业技术现金三公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对节选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阿克苏职业技术现金三公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